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住宿人员的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公寓设专职门卫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未经允许,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二、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晚归和夜不归宿;不得留他人在学生寝室住宿。
三、带出学生公寓的大型、贵重物品登记放行。 不得将违禁或有害公寓安全、卫生的物品带入学生公寓。
四、加强个人财物的自我管理和防范意识。关好门窗、防止被盗丢失。公寓设保管室,代学生保管贵重物品,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
五、加强消防安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寝室使用蜡烛; 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充电式应急灯、“热得快”等电阻性电器。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加工生食品。使用蚊香远离易燃物,防止火灾的发生。
六、公寓管理员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寓安全。
七、影响学生公寓安全的劣质、违章电器,违禁物品一律没收。
八、严禁将宠物带进学生公寓和在学生公寓饲养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