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中心关于2016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1-12   浏览次数:70

 

 

公寓中心员工及公寓住宿学生:

2016年寒假即将到来,为了保障放假期间学生公寓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请离校同学务必做好三件事:一是将自己寝室不便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寄存到楼栋指定位置,避免丢失、被盗。二是学生全部离校的寝室,请最后离室的同学先检查室内有无安全隐患,然后拔掉电源插头,并关好水、电、门、窗后请管理员一道在寝室门上贴好封条。三是离开楼栋时在门卫登记,同时注意旅途安全。

二、因特殊原因寒假期间需留校的同学,请于放假前到学院办理批准手续(盖学院印章)交楼栋管理员,由学院配合公寓中心安排相对集中住宿(3人以上)。未经学院批准的留校学生,公寓中心不给予安排住宿。

三、留校学生必须签订《2016年寒假留校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承诺》,并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一是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酒类等违禁物品或外来人员带入学生公寓。二是严禁在寝室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鞭炮及管制刀具等违规物品。三是禁止在学生公寓及周围燃放鞭炮等。四是学生寝室关电后,禁止在公寓高声喧哗。五是严禁酗酒或醉酒。

四、遵守公寓作息。

寒假期间,每晚11∶00关学生寝室电,同时关公寓大门。禁止留校学生晚归、未归。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五、放假期间,学生公寓值班人员每晚查寝后要立即向相关学院值班老师电话报告留校学生晚(未)归等情况。门卫要杜绝陌生人及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公寓(基建施工人员等需进公寓者,也必须接领导或相关二线人员通知,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放行)。楼层员工应认真履行30分钟内巡视一次责任区安全的职责,把一切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楼栋发生安全问题或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中心值班老师。同时,公寓洗涤中心、招待所及自行车棚等部位的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六、中心二线值班人员要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不定期检查一线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学院值班老师书面报告连续两晚未归学生名单。每天1530向后勤处办报告公寓中心当天的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当接到安全问题的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责任值班领导或相关部门。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七、中心责任值班领导要不定期督查二线及一线值班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并妥善处置接报的突发事件。

八、放假期间,请保卫处进一步加大学生公寓(特别是东苑13—15号楼、北苑4—7号楼及女生公寓等)外围安全的巡查力度。同时,请学院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