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离校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40
 
各公寓员工及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6月25日前全部离校。为了做好2016届毕业学生离校服务工作,保障毕业手续方便、快捷的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提前清理公物 
    为了快捷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公寓管理员需在6月22日前清理完毕学生寝室家具、电热水器、饮水机、椅子等公物,若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者,当事学生须按学校相应规定履行赔偿手续。
   二、清扫寝室卫生
    毕业学生应提前将无需带走的书本、衣物等废旧物品清理出寝室,严禁将垃圾、废旧物品等杂物堆放在寝室或公寓楼道内。毕业学生应于6月22日前自行清扫本寝室卫生(要求室内无垃圾、杂物、墙面无人为污损、厕所地面及便池无尿垢),经楼栋管理员查验寝室卫生合格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三、结清超标电费
    各楼栋于6月22日上午抄录毕业生寝室水、电表。请每间寝室交清6月份超标准水电费,同时预存电费(10元/人)。当寝室最后一名毕业生离校时到门卫抄表后,结清预存电费手续(多退,少补)。
   四、办理离校手续
    1、公寓中心将于2016年6月23日至24日在各毕业生楼栋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前,须向所在楼层管理员点清寝室所有公物、结清超标准水电费等手续,并清扫好寝室卫生,经管理员对寝室进行查验后,开具“寝室手续已结清”证明,然后以寝室为单位带上“寝室手续已结清”证明找楼长加盖“毕业生离校专用章”。
    2、毕业生离校当天(6月25日),寝室最后一名离校的毕业生需交回本寝室所有成员的寝室钥匙,并结清预存电费手续(多退,少补)。
    3、为确保大一学生顺利搬迁,6月26日前,2016届所有毕业生必须全部搬离寝室。2016年6月26日中午12∶00时,公寓中心将对全校毕业生寝室统一断电、停水,并安排专业人员开始对毕业生寝室更换门锁。
   五、安全文明离校
    1、为保障学生公寓安全,请广大毕业学生自觉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任何人带酒类物品进入学生公寓,若有醉酒的学生要立即送医院救治;(2)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在学生公寓燃点纸屑等杂物;(3)严禁带非本楼栋人员进入公寓搬运或收购废旧物品;(4)严禁在公寓乱写乱画;(5)严禁向楼下抛扔任何物品;(6)晚上,学生寝室关电后,请大家不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对违反学校或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由学院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后,公寓中心方予办理退宿手续。
六、延迟离校学生住宿安排
1、西部志愿者毕业生,请于6月22日前持本人书面申请,到所在学院办理延迟离校审批手续(学办主任和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盖章),由公寓中心安排到西苑7号楼临时住宿。入住寝室前须预交水电费(无免费部分)等。
    2、延长学制的学生,按毕业生离校日期搬离原寝室。如需寄存卧具等物品,须由所在学院事先安排到本学院空房间存放,或由本楼栋集中安排存放。如需暂住学校的延长学制的学生,参照西部志愿者安排临时住宿。
下学期需继续住宿公寓的延长学制学生,经本人申请,学办签字盖章后到公寓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如下学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须按程序办理校外住宿审批手续(校外住宿申请的有效时间为1年),同时将公寓中心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交学校财务处备案。
3、6月25日,因车票时间原因需临时在原寝室住宿一晚的个别毕业生,须于6月25日前持本人申请,经学院分管书记、学办主任签字盖章后,交公寓中心审批,并通知相关楼栋负责人安排在原寝室暂住。凡未到学院办理批准手续者,一律不安排暂住。
4、凡考取本校研究生者,可将个人物品集中存放在所属楼栋(贵重物品寄存参照公寓贵重物品寄存规定执行),下学期入住报到时自行前往寄存楼栋领取。
为保障2016年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在原寝室临时住宿的时间一律不得超过6月26日中午12∶00。
七、保障学生搬迁
为确保2015级学生顺利搬迁,毕业生楼栋的员工要及时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毕业生寝室卫生;二是联系中心相关专业人员更换寝室门锁;三是提前摸清毕业生寝室需要维修的各类数据,并及时通知维修家具、水、电等设施。
服务、咨询及投诉电话:6089770(东区)、2419061(西区)。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