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2015级本科生由西校区、西山校区搬迁至东校区,并对部分寝室进行调整。现将学生寝室搬迁及调整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15级本科生集中搬迁时间为:2016年7月2日-7月8日(各学院具体搬迁时间按照搬迁方案执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集中、安全、有序地搬迁。
二、搬迁程序
由公寓中心制定搬迁住宿方案;学院按搬迁方案在学工系统里安排学生具体的入住寝室,并打印入住凭证;同时,入住凭证需加盖学办公章。学生执入住凭证到原楼栋办理退房手续后,再到所安排楼栋办理入住手续。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学院必须按方案安排的时间组织搬迁,并在当日内完成。
2、学生必须按安排的楼栋、寝室号和床位住宿。
3、学院辅导员登陆学工系统后,请仔细核对各学院学生数据(人数、班级、专业等),如有误,请及时自行修改。经详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安排寝室。
4、有学院混合入住一间寝室的,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搬迁方案分配的床位号在学工系统中单独安排。
5、文明搬迁。搬迁学生应爱护公物,爱护公共卫生,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
若学生个人需联系租用校外车辆,须由学生本人到相关校门向门卫说明情况,并经门卫核实相关证件并登记后(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信息,车主提供的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信息均须登记),方可进入学校。
6、安全搬迁。搬迁学生须严格遵守下列安全规范:
①严禁焚烧各类物品,严禁乱扔烟头,以免引发消防安全事故。
②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防止丢失、被盗。
③严禁学生从楼上向楼下丢包裹、垃圾等。
④听从现场老师及安保人员指挥。
⑤等候车辆应有序排队,人员、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四、搬迁学生注意事项
1、搬迁时请在原住楼栋办理公物清点、移交、登记,保证公物无丢失、损坏。凡移交手续不清,出现公物损坏、短少,由当事学生或寝室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2、搬迁学生交还原寝室钥匙和交清超标准水电费后,由原楼栋开具加盖楼栋印章的“寝室手续已结清”凭证,方可搬出原寝室。未在原楼栋办理退寝手续的学生,搬入新楼栋后不给予安排入住。
3、搬迁时只带走个人物品和所住寝室的公共卫生工具,饮水机、椅子等公物一律留在寝室。
4、搬迁完毕后,学生公寓中心统一配置搬入寝室的饮水机。
五、未尽事宜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学生处:周凤生13990188828/6828(V)
保卫处:王跃先13990198352/68352(V)
后勤处:刘广儒 13881196063/66063(V)
谭 华 13628080581/66581(V)
杨 浩 13778012239/6239(V)
刘秀方 13778051665/63665(V)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