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楼栋及住宿学生: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为保障放假期间学生公寓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期间,凡需离校的学生须登录学工平台(易班)向学院请假(2016级学生须将盖有学办印章的书面假条交所在公寓管理员),并将贵重物品(电脑等)寄存到本楼栋指定位置;离开公寓时在门卫登记。同时,请在旅途中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若寝室学生全部离校者,请最后一名离开寝室的学生必须拔掉室内所有电器电源插头,并关好水、电,观察室内无安全隐患后,关好门窗,用钥匙反锁好门,同时,在管理员处拿封条封好寝室门。
三、在校学生要妥善保管寝室财物,防止发生被盗。一是进出寝室要锁门;二是将暂不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及时锁入柜内;三是新生一定要将手机、现金随身携带。
四、放假期间,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规定。不得晚归、未归,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学生寝室熄灯后不得在楼道高声喧哗,避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在寝室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等违规物品,不乱扔烟头,避免引发火灾;不将酒类物品带入学生公寓;新生(特别是女生)要拒绝各种形式的商品推销,避免上当受骗。当发现楼栋有可疑人员或其它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报告管理员,紧急情况直接报校园110(6089110)。
五、国庆放假期间公寓作息安排:9月30日—10月6日,每晚学生寝室11︰30关电;10月7日起,学生公寓恢复正常作息。
六、公寓管理员要加强对责任区的安全巡查;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加强对出入公寓笔记本电脑等大件物品进行盘查登记,同时,制止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楼栋负责人要不定时对本栋值班员工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当楼栋发生安全问题时,应立即组织员工冷静、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中心值班老师或领导。
七、中心二线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公寓督查一线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八、放假期间,请各学院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建议保卫处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对学生公寓东苑13—21号楼以及偏僻楼栋的夜间巡视。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