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校住宿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级本科生、部分2014级专升本学生,以及部分高年级本科生将由青义校区西区和西山校区搬迁至青义校区东区,并对部分寝室进行调整。现将学生寝室搬迁及调整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16级本科生集中搬迁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7月1日(各学院具体搬迁时间按照搬迁方案执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搬迁时间,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集中、安全、有序地搬迁。
二、搬迁程序
由公寓中心制定搬迁住宿方案;学院按搬迁方案在学工系统里安排学生具体的入住寝室,并打印入住凭证(凭证加盖学办公章方为有效凭证);学生执有效住宿入住凭证到迁出楼栋办理退房手续,并在入住凭证加盖迁出楼栋公章后,至迁入楼栋办理入住手续。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学院需按方案安排的时间组织搬迁,并在当日内完成。
2、学生必须按安排的楼栋、寝室号和床位住宿。
3、文明搬迁。搬迁学生应爱护公物,爱护公共卫生,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
4、安全搬迁。严禁学生从楼上向楼下丢包裹、垃圾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员、车辆事故和学生个人物品丢失。
5、学院辅导员登陆学工系统后,对各学院学生数据(人数、班级、专业等)进行核对,对错误数据及时自行修改。经复核确认无误后,再行安排寝室。
6、有学院混合入住一间寝室的,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搬迁方案分配的床位号在学工系统中单独安排。
四、搬迁学生注意事项
1、搬迁时请在迁出楼栋办理公物清点、移交、登记,保证公物无丢失、损坏。凡移交手续不清,出现公物损坏、短少,由当事学生或寝室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2、搬迁学生交还原寝室钥匙和交清超标准水电费后,由迁出楼栋加盖楼栋印章方可搬出原寝室,没有在迁出楼栋办理退寝手续的学生,迁入楼栋将不安排入住。
3、搬迁时只带走个人物品和所住寝室的公共卫生工具,电视机、饮水机、电话机、椅子等公共物品一律留在寝室。
4、搬迁完毕后,学生公寓中心统一配置搬入寝室的饮水机。
五、未尽事宜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学生处:周凤生13990188828/6828(V)
保卫处:姚亚东13881107985/67985(V)
后勤处:吴万彬 13909014871/6871(V)
黎文娜 13990132181/65432 (V)
杨 浩 13778012239/6239(V)
刘秀方 13778051665/63665(V)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7年6月7日